我省下拨2.12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

13.01.2015  21:03

      1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拨2014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12亿元,用于今冬明春全省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为做好今冬明春全省受灾群众生活补助工作,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拨2014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1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0.12亿元,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为加强冬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省民政厅要求及时发放、保障重点、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并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同时,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要统筹考虑灾情和灾区群众生活状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记者 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