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预计投放260多亿元治理非国有重点及民营矿区

24.10.2014  00:45

   21日,省政协副主席李雁红带队走进省发改委,就“有关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问题进行了督办。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晓胜表示,目前,山西省初步编制出《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20年)》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这意味着山西省将进入第二轮采煤沉陷区治理,预计投放260多亿元,对全省非国有重点及民营矿区进行治理,将惠及全省22万户约65万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能源、冶金、建材等工业占用和破坏土地面积越来越多。在这些破坏的土地中,因采煤而造成的土地塌陷尤为严重,由于多年以来的不合理开采,造成采煤沉陷区地表沉降、塌陷、裂缝,地上的房屋、道路、河床受损,地表水疏干等一系列地质灾害。如何治理沉陷区还生态之自然,成了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2014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采空区、沉陷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为此,山西省今年大力推广“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挖一吨煤栽一棵树”等经验,鼓励引导资源型企业投资造林绿化,反哺生态建设。

   在2013年利用矿区生态治理保证金完成矿区造林任务30万亩的基础上,采取任务调动、机制驱动、示范带动、督查推动、考核促动“五轮驱动”的办法落实今年25万亩矿区绿化任务,以此使山西省矿区的生态环境早日得到全面治理。

   为更好地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今年山西省确定了8个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目前,古交市、万柏林区、孝义市、乡宁县、灵石县等5个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原平市、南郊区和盂县等计划在年底前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还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其中包括,省发改委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节能审查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发改委(局),省国土厅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国土局,省环保厅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环保局,省住建厅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规划选址权限下放至各市、县住建(规划)委(局)。以此来加快各市、县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审批工作。(记者 路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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