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11月 全市2976人认罪认罚获从宽处理
1月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2330件2976人;提出量刑建议1789条,法院采纳率为87.26%……12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检察院开展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相关情况。
当前,暴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呈现下降趋势,但轻罪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刑事犯罪总量始终处于高位。在此背景下,2016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从立法上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确认,认罪认罚从宽成为独立于坦白、自首等体现从宽制度的一项全新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越早认罪认罚从宽幅度越大,越往后从宽幅度越小。”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面广,涵盖和贯穿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类型刑事案件,可以适用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该制度有利于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有利于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法律化。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诉讼全流程的衔接机制,成效显著。今年1月至11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2330件2976人;认罪认罚适用比例稳步上升,其中9月、10月、11月分别为75.48%、73.01%、82.39%,连续3个月居全省第一;提出量刑建议1789条,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79人,法院采纳率为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