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22.09.2015  21:19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责任、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将于9月中下旬,以市县人大联动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公共服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服务、食品保健品、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1、12345(政府便民)、12315(工商)、12319(城建)、12365(质检)、12358(物价)、2636528(旅游)等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对消费者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反馈等情况;

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和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3、消费者协会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4、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等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情况。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和每一个公民将身边发生发现的霸王条款、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消费欺诈、捆绑销售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案件和线索,积极进行投诉和举报。

举报电话:0354-263831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微信平台:jinzhongrenda

举报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市人大信访室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