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 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三区”县文广新局,厅属相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文办发〔2013〕8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13年度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培养工作人员安排意见》(晋文办发〔2013〕120号)要求,2013年度我省共选派848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县开展工作或提供服务,为“三区”培养36名文化业务骨干。为更好地掌握专项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现对专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848名选派人员和36名培养人员。
二、考核内容
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年度专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等,由个人总结、接收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和省文化厅意见组成。选派人员以已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三方协议》为考核标准。
三、考核方法
各选派人员和培养人员填写《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个人考核表》(见附件);由接收单位对选定的工作者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市文广新局和省文化厅对考核意见做出评定。
四、报送要求
各县文广新局负责本县接收选派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将《个人考核表》报各市文广新局,各市文广新局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厅人事处;省级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接收培养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将《个人考核表》汇总后于4月2日前报厅人事处。此表格可在文化厅网站下载。
附件: 山西省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个人考核表.doc
山西省文化厅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