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听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汇报

22.07.2015  19: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有关经济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根据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在7月下旬召开的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报告审议准备工作,省人大财经委于7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和常委会预算工委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由财经委主任委员刘绍忠主持,省国资委主任董华、省财政厅副厅长唐新民先后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对当前我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以及提请审议的报告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树芬副主任在讲话中要求人大各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监督,管好人民的财产。二是要提前准备、超前谋划,积极研究和探索人大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的程序和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启动国有资产监督的立法工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同时,她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全面详细地报告工作,落实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积极帮助国有企业化解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