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要做好“加减法”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人大经常行使的最能够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体现人大权威的一项权力。人大监督最大的作用和最直接的效果,就是通过各种监督形式依法行使监督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时期的到来,法律性、人民性、权威性较强的监督越发显得重要。
然而在实践中,人们总是习惯地认为人大监督就是要做“加法”,强调的往往是监督活动(工作)总量上的增大和提高。其实从监督效果上看,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既要认真做好“加法”,也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减法”,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加减法”是人大积极履职的一种表现。人大开展监督要做“加法”,主要是强调人大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和促进推动性,以监督实效来衡量人大监督工作的成败。
人大监督做好“加法”,就是要按照宪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常态化监督。要排除阻力,顶住压力,不惧“威力”,依法大胆行使监督职权;要深入调查研究,接地气,广泛听取民声民意,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围绕中心工作的开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这一主体力量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导性、积极性,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时时紧扣监督的“点”,不断扩大监督领域和范围,把监督的触角深入到各个领域,多个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监督机制,经常性不间断地开展监督,实现人大监督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改革和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监督环境,强化监督责任追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较好发挥人大监督的支持促进作用。
科学合理地做好人大监督的“减法”,也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必要选择。首先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科学谋划,精心合理选定监督议题,不搞多多益善,眉毛胡子一把抓。其次是要合理灵活地掌握开展监督活动的时机,不能不分时机,也不能过于频繁,更不能忙上添乱。三是要有选择性地运用监督手段,法律规定的监督手段不一定全部拿来使用,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什么问题使用什么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四是监督阵容要优化,要精干,集中优势力量,破解重大难题,队伍不宜庞大,以免给对方增加负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扰民。五是开展监督活动时要真正深入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事先少打或者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了解实情,献出“真经”,尽量减少监督成本。六是要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实效,要雷声小,雨点大,每次监督都能保证是一场“透墒雨”,问题、难题做减法,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要学会做好加减法,只有加减法运用得相得益彰,监督才能出实效。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