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
8月18日至19日,2014年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出席会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出席会议并致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马青林主持会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绪胜出席会议。
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民族工作的副主任,人大民族工作部门及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会议。
李景田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是我们当前做好民族工作的总纲领。
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民族工作,李景田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即将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准确把握民族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工作布局中的重要位置,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深入领会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着力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实现民族地区发展与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二是要服务大局。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自觉地把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放到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工作大局中去研究、去思考、去把握,着力推动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三是要依法办事。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讲话要求,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做依法办事的模范。人大民族工作部门要依法办事,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地方人大要在推进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修改、完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四是要突出重点。要围绕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重点,紧扣即将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职责,深入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切实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是要密切联系各族人民群众。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密切党群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的大好机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查实情,听实话,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陆武成在致辞中首先介绍了甘肃的基本省情和发展思路。他说,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甘肃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这一重大使命,始终坚持“八个发展趋向”,深入实施“十大重点行动”,一手抓“3341”重大项目工程,一手抓“1236”扶贫攻坚行动,全省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持续提高,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为一个多民族省份,甘肃省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加快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先后制定、批准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法规和条例64部,开展了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和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在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省委着眼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深入开展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和提高。但由于自然条件比较差、基础实力比较弱,甘肃省民族地区的发展任务非常艰巨,还需要积极探索实践,突出重点难点,细化实化举措,着力加快发展,走出一条符合甘肃实际、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新路子。
陆武成指出,这次我们承办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讨发展思路,这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民族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我们学习兄弟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经验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创造了有利条件。希望与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多给我们传经送宝,多给我们指导帮助。我们将以此次座谈会为新的契机,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提升甘肃人大民族工作水平,开创工作新局面。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人大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个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的30年,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30年,是民族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进步的30年,也是人大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30年。多年来,各省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化对人大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正确理解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把人大民族工作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把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作为人大民族工作的着力重点,围绕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综合运用民族立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法定方式,推动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的落实,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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