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共审议13件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9件;听取审议4个工作报告和2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4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批准了2件国际条约,还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推动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本次会议安排了七项与司法相关的议程。
一是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通过立法确认和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这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健全了合议庭与独任法官、办案组与独任检察官运行机制,明确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突出了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修改刑事诉讼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主要是完善刑事诉讼与监察的衔接机制,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等经改革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新制定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完善了我国司法协助体制,规范了相关部门在刑事司法协助工作中的管理职责,对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这两部法律都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手段。
三是审议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受理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实现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科技强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这2个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围绕司法方面的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还是第一次,是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的积极探索。在审议和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执行信息化水平,强化执行管理和执行公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联合惩戒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人民检察院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民事检察工作能力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职能作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决定。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对机构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进行打包修改。推进机构改革离不开法治规范和保障,今后这方面的立法任务还有不少。要统筹做好与改革相关的法律修改工作,对于推进机构改革急需的修法项目,要早研究、早动手,适时提请审议,确保及时完成立法程序;同时要把握立法规律,统筹运用好打包修改、作出决定、全面修法等方式,注重法律之间、条文之间的协调衔接,做到改革和立法相统一、相促进。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有关法律、决定,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同时审议了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首次开展此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近年来,国有资产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务院的两个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针对性强,交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深入细致,所提意见建议务实中肯,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大家指出,要继续推进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防震减灾法是民生领域的两部重要法律,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密切相关。常委会把对这两部法律的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张春贤、吉炳轩、武维华3位副委员长带队,赴辽宁等6个省、区、市实地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由张春贤、艾力更·依明巴海、蔡达峰3位副委员长带队,赴吉林等6个省、区实地检查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总体态势稳中向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大家指出,防震减灾法实施以来,对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务院和有关方面要全面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在地震监测预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拟安排听取审议其他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还将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代表议案和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了325件议案、7139件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对于各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要把代表议案作为确定立法项目、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立法规划、计划要充分考虑代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起草法律草案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中的内容,开展立法调研和审议修改法律草案时,要邀请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参加,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大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力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办理代表建议与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办理进度,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真正推动解决问题,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发挥出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2018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统筹部署、全面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实现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现在到年底只有两个月时间,到明年3月也只有不到五个月时间,完成人大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已经进入倒计时。要认真梳理各方面工作,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把握进度,狠抓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好。同时,要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的工作,提早研究明年的工作安排,着手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拟订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希望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紧张有序、精益求精地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责任编辑: 陶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