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开幕
12月15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5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斌作的关于《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解正波作的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作的关于《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韦大伟作了说明。他说,制定“办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在我省全面统一实施的现实需要。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初审。受省政府委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朱斌作了说明。他说,修订条例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跟进国家立法进程、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初审,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作了说明。他说,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的需要,是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
《淮南市消防条例》、《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已分别经淮南、宿州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全玉、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文庆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韦大伟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报告。他报告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的总体考虑、“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纲要》提出的15项重点任务以及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等。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作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情况的说明。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陈树隆,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人大常委会和广德、宿松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