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幕
7月2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花建慧、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作的关于《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初审。受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作了说明。他说,为维护法制统一,切实解决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2001年施行的《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初审。受省政府委托,省旅游局局长万以学作了说明。他说,修订《条例》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是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已经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伟作了说明。
《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经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淑清分别作了说明。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经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宁春作了说明。
《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已经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美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志宏就有关人事任免案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省政府副省长李建中、省高级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规定,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开幕会依法允许4位公民旁听。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