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指导信访条例试点工作

11.07.2014  17:34

  7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指导信访条例试点工作,我市紫金县被省确定为10个试点县(区)之一,开展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试点工作。

  7月1日起,《广东省信访条例》正式施行。当天,我市即印发了《河源市开展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紫金县为省定10个试点县(区)之一和我市指定的试点地区,其余县区自行选择2—3个乡镇或单位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试点工作的任务为:畅通信访渠道,在重视传统信访渠道的基础上,推行网上信访,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进诉访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组织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对试点地区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集中交给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强化责任落实,维护信访正常秩序。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伟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仁光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