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

26.09.2014  18:07

  9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

  在审议发言中,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建议。报告显示,全区各级法院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2000多项,全区检察机关制定完善各项办案工作制度1500多项,将司法规范细化到每一个岗位环节。委员们认为,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区法院检察院各项工作基本步入了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报告看,自治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网站、微博、微信等,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规范。

  与会人员认为,当前两院规范司法工作促进了廉洁公正司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一些基层法院检察院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人少案多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司法机关工作衔接需要加强等。因此,他们建议,要以司法改革,促进司法行为规范;要以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为规范;要以司法公开、完善制度促进司法行为规范。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同时也进一步加大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力度。

  常委会安排听取两院相关报告,是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监督。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厅将认真整理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研究处理。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