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法执法检查

06.05.2016  10:34

      本报北京5月4日讯 记者蒲晓磊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在京举行,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的水法执法检查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对此次执法检查作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张宝文出席会议。
      张德江在批示中指出,水法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法律。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对于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好这次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使水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听取了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吉炳轩指出,要充分认识水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实施水法,用法律手段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要精心组织好这次检查,重点检查不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实效。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节水灌溉技术使用、灌溉水源和工程设施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与水利建设等内容。
      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掌握水法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改进工作,推动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强化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执法检查将分4个小组,从今年5月上旬开始,陆续到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湖南、广东、广西、云南8个省、自治区进行检查。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山西、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内水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7月下旬,检查组还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各执法检查小组的汇报,研究执法检查总报告。8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