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23.08.2014  10:18

    人民日报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毛磊)记者22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旅游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检查组将于9月至10月中旬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情况,特别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的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由严隽琪、吉炳轩、张平三位副委员长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赴浙江、海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北京、吉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甘肃等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