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

02.09.2015  08:57

24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弃企业主外逃情况汇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评议意见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明、丁士宏、戴胜利、王建,秘书长赵留贯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杰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一些传统产业、实体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一批企业倒闭或濒临破产,企业主弃企外逃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努力维护企业稳定发展。主任会议指出,企业主弃企外逃现象事关发展和民生,必须加大治理力度,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遏制企业主弃企外逃上升势头。主任会议建议,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加强对企业运行的监管,做好弃企外逃的防范和处置;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加大对弃企外逃的打击力度,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用半年时间组织实施了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评议。2014年7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项评议情况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一年多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法院通过各项各类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913名,拘留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545名,市中院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主任会议建议,全市法院要围绕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重点问题,紧抓不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将每一起案件执行到位,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用足用好司法惩戒措施和媒体曝光手段,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加强执行协作机制和“点对点”查控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执行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