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3.05.2015  16:19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5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5月19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副主任贾万志、温孚江、尹慧敏、于建成、宋远方,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草案)》的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查《淄博市招标投标条例》、《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后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有关报告等。

    会议还研究免去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个别负责工作人员职务,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草案)、落实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