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

18.11.2014  13:41

  1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探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市委副书记陈向新,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石保、副主任林平杰、徐紫玲、张平和秘书长高振忠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出席会议。
  会上,林平杰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会人员分别围绕地方立法权的探讨与分析、推进依法治理、推进地方人大法律监督等主题作了专题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向新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努力建设“有为人大、活力人大、和谐人大”的强大动力;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坚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办事,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围绕“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要求,抓紧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力争《立法法》修订后,在全省第一批获得立法权;要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共韶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石保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紧密结合依法履职,积极做好立法工作的准备,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全面提升人大干部法律素养,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同时,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法治韶关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