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11.02.2015  18:01

  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钱晓华、徐健敏、汪卫星、胡新方、汪理文,秘书长余非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吴建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宏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黄山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人员名单(草案)和《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潘新建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程迎峰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不仅谋划早、内容实,而且选题准、创新多,与市委决策部署相一致,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相符合,与“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相衔接,体现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的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对照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一府两院”要根据工作要点安排,对涉及到的相关议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位委员要围绕工作要点确定的议题,积极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力求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富有建设性、兼具操作性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