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6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主持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庆、董宏业、朱燕云、汪方应、张瑞中及秘书长王连旺、常委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严琛,市委常委、副市长金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兵、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生态治水,在开展《水法》宣传、实施兴水战略、强化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水环境不断改善。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大力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增强《水法》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我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决议》。希望市政府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定位,优化规划布局,加强资源保护,强化品牌营销等方面,进一步做深做实做优,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把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打造成为“最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业态”和“最具价值的文化旅游品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希望市政府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要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整顿和监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加强培养特色医疗,深化医疗改革,整合县域医疗机构资源,发挥大医院龙头优势,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
会议还开展了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根据计票结果显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审议意见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审议通过了《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办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陈士宽指出,上半年,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常委会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要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认真筹划,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陈士宽要求,要在工作中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坚持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真诚倾听代表和群众呼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查作风、查效能、查廉洁,进一步树立人大常委会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