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01.07.2014  11:15

  6月24日至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金,副主任杨明达、陈光明、陶兴锐、杨龙政、龙秋芳、阳松林、刘静,秘书长李盘春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通报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通报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教育“9+3”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明湖片区棚户区(城市综合体)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回购项目的回购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红桥隧道项目贷款本金及融资费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新旺、彭说龙,秘书长罗资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铁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龙晨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机关党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职纪检员、副调研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及报告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