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09.12.2014 11:39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2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胡世英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大庆市,就《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大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展云庭和市委常委、副市长曹力伟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就修订《条例》广泛征求市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胡世英对大庆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式方法,及时高效调处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胡世英指出,消费维权是一件关注民生、维护民生、发展民生的大事,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消费维权工作开始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定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化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保维权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大庆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前往府民物业和正大方盛,详细了解消费者投诉受理和维权等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大庆市坚持从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维权网络、打击违法行为、化解消费纠纷入手,着力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力求做到小纠纷能当即解决的尽量不出店、当事双方可协商解决的尽量不出消协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一方不满意但可通过做思想工作解决的尽量不出市和县区消协,真正做到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马冬潇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9.12.201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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