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14.11.2014  09:49

  11月7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赵正修、马如龙、多吉、赵合、维色,秘书长段襄征出席。

  白玛赤林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大方面作出工作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白玛赤林强调,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立法机关,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重要力量,要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上走在前面。要以把握精神实质为根本,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内涵,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要求,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要以服务发展稳定为目的,切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推进全民普法、全民守法,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搞好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及区党委权威,坚决反对“四风”、“两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把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的表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步调一致。(常川)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