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会
08.10.2014 17:12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为了更好地修改完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9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环保厅分别召开省人大法制专业组代表和环保专家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围绕草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参加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结合所在地区和法制工作实际,与会专家则结合自身专业和研究重点,就实行跨区域联防联控、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共享、污染防治技术标准和要求、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明晰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公丕祥主任指出,条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在立法过程更应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所以特别感谢代表、专家的积极建言献策,表示会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大家的意见,并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把条例修改完善好,使条例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真正呼应群众需求,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干净的空气。
据悉,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二审、三审,最后提交明年初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将是十多年来我省第一个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这部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规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三审并提交省人代会审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宗旨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责任编辑: 马冬潇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8.10.20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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