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30.12.2014  17:32

  12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王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李广恩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农委新农村建设座谈会暨农业法制建设培训班精神;审议并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关于起草《河北省草原条例(草案)》工作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北省草原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河北省草原条例(草案)》。

  王刚副主任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农中的作用作了重要讲话。他对2014年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2015年农业和农村立法、监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他重点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农业和农村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农业和农村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农业和农村监督工作实效;四是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