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人大: "三三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1.10.2014  09:52

今年以来,齐河县人大常委会为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与办理质量,推行了代表建议工作"三三制"。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得到了提高,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意见的吸纳率得到了逐年递增,而且还有效提升了人大的公信力。

县人大推行的代表建议工作"三三制"即:形成建议三步骤--首先,由代表在会前走访选民、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建议初稿;再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初稿进行集中会审,针对每件建议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作出修改的建议制作成规范的电子文本,适时提交。办理建议三环节--大会闭会后,由人大代工委与"一府两院"办公室负责人一道,对代表提交的建议进行阅读、分类、编号,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建议原案;再由分管县长、院长、检察长对每件建议提出明确的拟办意见;最后交相关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并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代表作出答复。监督检查过三关--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首先对办理程序进行督查,如组织领导是否落实、办理制度是否健全、办理环节是否到位等;在办理工作即将结束的基础上,再由人大代工委对办理过程进行督查,回访提出建议的所有代表,由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同时形成《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最后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定时召开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专项工作报告,在对报告进行审议的基础上,开展满意度测评。

(山东省齐河县人大常委会 刘黎明)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