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鼓楼派出所--3人因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受处罚 警方表示:反映诉求须通过正规渠道

12.02.2015  21:51

本报讯 1月20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一起因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警方正告涉访人员,反映诉求一定要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解决,杜绝一切过激行为。对于不听劝阻,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公共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今年1月16日,某物流公司的涉事货主因该物流公司拖欠货款,在表达讨要欠款诉求过程中,聚集到省政府上访。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省政府劝返,但对方不听劝返,又将府东街道路阻断,造成交通严重拥堵,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经公安部门依法对参与堵门、堵路的违法人员立案调查,1月19日,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高某、施某、胡某3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杨沫)

注:本文刊登于2015年1月21日《太原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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