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02.12.2015  09:09

  (2015年11月26日亳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邹桂武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唯航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张传宾为亳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主任);

  石汉东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局长)。

  二、决定免去:

  蔡怀乾的亳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主任)职务;

  哈薇的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