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政策集萃

10.09.2014  12:34

                                  省发改委:提出了支持企业产业扶贫的4个方面10项具体政策措施。
   省财政厅:对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贴息、配套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开发专项奖补资金。
   省扶贫办:企业结合产业开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按照搬迁人口规模安排产业开发补助资金;对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的项目贷款给以贴息支持;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给以补助。
   省国土厅:省级保障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企业自行出资开发的新增耕地,全部用于企业新增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并可纳入新增耕地储备库,结余部分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使用。贫困县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产业扶贫开发,周转指标规模可突破500亩限制,扩大到1000亩。
   省农业厅:梳理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企业产业扶贫开发实施的现代特色农业项目,可通过农企合作等方式,优先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省林业厅:梳理中央和省级惠农扶林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多项鼓励、倾斜支持发展经济林的办法。
   省水利厅:企业产业扶贫实施的水保治理项目,享受省水保大户治理支持政策;征收或征用治理开发的 “四荒”地,明确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省科技厅:提出瞄准 “千村”区域开展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实施国家级农业科技重点专项计划,提高 “千村”区域特色产业科技支撑服务水平等4项措施。
   省农机局: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倾斜政策,优先安排并重点保证企业产业扶贫带动的贫困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产业扶贫开发企业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优质农机化服务等。
   省金融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融资对接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创新抵 (质)押贷款模式等8项政策。
 

责任编辑:赵怡敏    审核:张建浩    审定:张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