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第二季度工作例会暨交通事故快处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
7月19日,太原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第二季度工作例会暨交通事故快处工作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今年1—6月道路交通事故概况,以及快处中心运行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强化快处机制执行力,促进快处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一、今年1—6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概况
今年1-6月份全市共接报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9947起,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348起,同比减少47起,下降11.9%;死亡90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10.0%;受伤376人,同比减少72人,下降16.07%,直接财产损失104.04万元,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3.56%;同比1-6月份“四项指数”全部下降。
尽管今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农村公路等级低,加之受山区地形因素的影响,安全防护设施也不健全,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二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掌握的相对比较欠缺,存在麻痹思想和普遍侥幸心理,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生命财产保护意识较差。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形势严峻,尤其是乡村道路的警示标志,标线,提示标示还十分不足,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四是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乡镇、农村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及交通管理服务站重视不够,“两站、两员”经费不到,人员不到,工作不能及时开展,作用发挥也不明显。五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以及由营运性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暴露出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相对薄弱。
二、我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运行情况
全市1-6月份受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19599起,造成2775人受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1606.0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406起,下降14.81%,轻微伤减少210人,下降7.04%。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9141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道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急速增加,截止今年6月份,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135万余辆,驾驶人160万余人。现在,我市机动车还在以每年14.5万余辆的速度增长。因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重。据统计,2016年太原市城区共接报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3831起,日均503起。其中有大部分事故均造成了道路拥堵。
以我市快速路高峰时期的滨河东西路、东西南北环线、建设路、并州路、长风街、龙城大街为例,每发生一起轻微车损的交通事故,如果不及时撤离现场,事故车辆每停留1分钟,后方滞留车辆会达到一公里。可以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环境状况,给出行的社会公众带来多种不便,也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目前,太原市“快处中心”在疏堵保畅、提升交警和保险服务水平成效初步显现。截止至今年6月底,太原市的5个中心共处理道路交通事故53108起,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堵点53108个,涉及事故车辆106216台,识别保险欺诈案件101起,涉及金额63.36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36余万元。
因为受传统事故处理观念的制约,目前“快处中心”事故日均处理量仅占全市接警量的20%。虽然,快处机制的实行,对缓解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压力,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拥堵,节约交通出行成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快处机制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亟需加以解决。
下一步,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进行宣传,加大社会公众知晓度,促进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实行“快处”机制的社会意义,促使广大驾驶人主动配合、支持快处机制的实行。
要进一步强化“快处”机制执行力,加强协调配合。公安交警要加大对城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现场强制撤离的力度,对应撤离却拒不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依据有关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各保险公司要加强配合,积极引导符合“快处”条件的保险客户到就近的快处中心处理事故。同时,提高快处中心定损理赔服务时效,让客户感受到快处服务的便利性。
对此,7月20日起,将率先以迎泽一大队、小店二大队、万柏林一大队、尖草坪一大队为试点,凡在以上四个交警大队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与车外财物损失、基本事实无争议且车辆不经施救能安全行驶的财损交通事故,122指挥中心及各大队分指挥中心一律引导当事人到就近的快处中心处理。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以上四个辖区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的公告》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到快处中心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