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再往车外扔东西 送你张"3022"罚单

15.12.2019  08:12

  车窗抛物、随手乱扔垃圾……这些看似“平常”的举动,不仅污染城市环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会给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特别是后方车辆造成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车毁人亡”。

  12月13日,太原市交警支队通报了三起典型违法案件,提醒广大司机注意。

   接连三天交警对“车窗抛物”开罚单

  12月10日,交警部门在抖音平台上接到了这样一条举报,一辆车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黄线上违停,还开着车窗一直在往外扔瓜子皮,扔了满满的一地。接到举报后,太原交警指挥控制中心情报作战科民警立即展开了行动。掌握情况后指挥控制中心与迎泽二大队联合作战,将驾驶人赵某某传唤回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12月10日22时,赵某某驾驶银灰色小型普通客车,在桃园南路实施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及乘车人向车外抛物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为1345、302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赵某某面临记3分,罚款220元的处罚。

  12月9日,太原市交警支队接到网友举报,滨河东路南中环匝道一家搬家公司的车,在行驶过程中打开窗户扔下杂物。太原交警指挥控制中心情报作战科民警立刻展开研判,指令小店二大队传唤驾驶人接受处罚。随后,司机因实施乘车人向车外抛物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3022,被罚款20元。

  12月8日,府西街南二条处,一辆车在等红灯时从车窗扔出杂物。网友拍摄视频后举报到交警部门。太原交警指挥控制中心情报作战科民警,指令杏花岭大队传唤驾驶人接受处罚。这位司机也因为乘车人向车外抛物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0元。

   车窗抛物为什么要严查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窗抛物是一个很小的动作,却暗藏了巨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如果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的前风挡玻璃上,会使后方车辆驾驶人被动处于“盲驾”状态,或是后车为了躲避杂物突然采取急刹车、急转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处于高速行驶的状态,即使前车仅仅抛出一个小小的塑料瓶,通过空气的动能与惯性作用,也极可能会像一枚炸弹砸向后车,进而引发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前车抛出的是尖锐物品,除对后方车辆造成威胁外,还会对路边行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车窗抛物严重威胁到所有驾驶人、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了网友举报的方式以外,交管部门还将启用城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路面巡逻警力、岗点警力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通过沿途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固定证据。以上违法行为一经取证并核实确认,交管部门将会对车窗抛物当事人进行依法查处。

  太原交警提醒,杜绝车窗抛物,更重要的是需要人人自觉自律,行车时车主可以自备垃圾袋,下车后将垃圾袋扔到垃圾桶里,做到文明驾车和文明乘车。下一步,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打造文明交通,创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