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创新亟待破解六道难题——写在全市科技创新推进会召开之际
这组数据折射出目前我市科技创新的现状:2014年,我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5件,中部6个省会城市排名第3;每万人拥有科技活动人员137人,中部6个省会城市排名第2;科技企业孵化器16个,其中国家级5个,占全省的71.4%,中部6个省会城市排名第5;技术合同交易额14.3亿元,占全省的13.5%,中部6个省会城市排名第6;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0.66亿元,占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0.4%,中部6个省会城市排名第6……六道难题
我市科技创新亟待破解的第一道难题,就是目前仍然存在着的对创新驱动发展认识不高、措施不力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把科技创新摆到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没有把科技投入作为转型的投入、发展的投入。推动创新发展的政策尚不完善,服务科技人员、支持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不够。
第二道难题是资源配置碎片化,开放共享程度低。科技计划聚焦全市重大发展目标不够,在突破制约我市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等支柱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瓶颈方面作为不大;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突出,有限的科技资源存在条块分割、部门所有、重复建设、闲置浪费。据调查,省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数据的使用率仅为20%和10%,科技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第三道难题是创新平台数量少、成果转化效率低。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数量少,特别是设在企业的创新平台数量少、层次低。据了解,目前,我市拥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84个,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1个,仅为合肥市的1/3,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尚属空白;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滞后。一方面,没有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共享功能于一体,有形与无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科技大市场;另一方面,缺少鼓励和支持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我市技术合同交易额仅为武汉市的1/25。另外,中试 基地 布局和建设严重不足。由于风险高、成本大,企业不愿投,高校、院所投不起,市场失灵,中试环节薄弱已成为制约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的一大瓶颈。
第四道难题是高新技术产业对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不足全市企业的1%,仅为武汉市的1/4。产业规模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仅为8.8%,而长沙为28.5%。这项工作及指标已成为省委、省政府对各市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道难题则是科技创新人才匮乏。全市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比例仅为8%,其中,企业中只有85人,仅占全市具有博士学位科技人员总量的8%。再加上本土人才培养不足,科技人员待遇低,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流失严重。据全省科技人员基本状况调查显示,74.3%的被调查人感到自己“收入低”。近三年,全市科研机构中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年均减少20%,先后有88人携带技术和成果走西口、下江南。科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已成为我市人才工作的关键。
科技体制改革滞后,是亟待破解的第六道难题。目前,机构职能转变不到位,在发挥驻并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力量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面重视不够、服务不够、对接不够,整合省城科技资源为我所用上缺乏有力的政策引导。市属科研院所改革滞后,面向市场的能力不足,人事、分配、评价等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创新能力薄弱。破解之策
面对存在的问题,须全力寻求破解之策,推动科技创新驶入快车道。
我市科技部门相关人士建言,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形成统一、开放、共享的科技资源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依靠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及 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政府从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及土地供应、运行服务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设立产业创新重大科技专项,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重点发展需求,确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的创新产品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支持我市创新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制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和条件,政府从企业注册、孵化到产业化给予全过程服务,在企业成长不同阶段,以购买公共服务、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带动就业人数、创新产品(转化成果)数量逐年大幅增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统筹科技资源为我所用,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主动服务、对接驻并高校、科研院所,密切跟踪、及早参与项目研发。对本市企业购买驻并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产业化的,按单个项目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予以奖励。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留归单位。
在人才方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对引进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办公场所、科研条件、专家公寓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优先安排;大力培养本土创新创业人才,设立并州英才培育计划,以“人才+项目+基地”模式重点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实践,每年选拔资助一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大公司短期研修深造;大力支持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实训基地,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建立完善创新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允许科技人员离岗创业以及双向合理流动,对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
构建众创空间。以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为契机,市、县联动,引导社会力量,结合开发区扩区、城中村改造,以及利用工厂闲置车间(厂房)、大学科技园等建设一批众创空间。依托高新区建设“双创”大街,依托经济区建设“双创中心”,形成科技创新创业集聚示范区。鼓励孵化器设立“零房租”大学生创客专区。允许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休学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综合运用科技计划、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对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予以 扶持 。 (杨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