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太原举行

01.09.2016  14:12

山西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新闻发布会在太原举行

董岩发布新闻 赵勇主持会议

      8月29日上午,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等七部门联合在山西省工商局举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决定从2016年9月1日起,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岩出席会议并发布相关改革情况。董岩强调,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发改委副巡视员王亮堂、省社会保险局局长贺德孝、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志强、省统计局副局长卢永良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省工商局副巡视员赵勇主持会议。20余家中央驻晋新闻单位、省内主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董岩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这一举措是继“三证合一”改革实施之后,商事制度改革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推进,将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激发全省经济蕴藏着的巨大发展潜力。

      董岩强调,8月18日,省工商局、发改委、人社厅、统计局、法制办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原则、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途径。“五证合一”改革涉及部门多、共享内容多,对信息共享和信息系统改造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已经建立了省级层面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将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正在对系统进行最后的调试,确保数据共享的实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董岩要求,我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形成改革合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

      董岩要求,推进“五证合一”改革,各部门间要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通过共享平台及时传递、有效运用数据信息,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应用信息的积极性,发挥现有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流转通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启动后,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社会保险、统计等单位,对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同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郭   欣 毕瑞喆/文   姚   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