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内 太原市力争“国家森林城市”
太原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结合太原“十三五”规划《建议》,我市将利用三年时间(2016年至2018年)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2019年巩固提高并正式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
“十二五”以来,我市林业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推进“三县一市”由生态脆弱区向生态良好区、城六区由生态林业向景观林业发展的积极转变,全市林业发展步入快车道。五年来,我市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山、林业增效”的总体要求,完成造林180多万亩,三年基本实现东西山宜林荒山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东西山在建城郊森林公园达29处,全市森林覆盖率预估达23%。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推进全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我市将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工作机构,统筹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编制有关规划,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重点以环城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娄烦省城汾河水源地保护工程、古交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阳曲省城北部生态防护林工程、城市生态园林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廊道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民生林业工程、森林生态文化工程和美丽乡村工程十大创建工作骨干工程为承载,掀起新一轮植树造林高潮,全市新造林任务共计114.7万亩。
按照目标,到2018年底,我市有林地面积将达到351.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80万立方米。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左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以上;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道路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自然度不少于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把太原打造成生态文化内涵丰富,生态景观优美,山川秀美的生态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