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重要日期对车辆适时管控

12.05.2017  09:52

    昨日,记者从忻州交警部门获悉,为确保重要日期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忻州交警将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对景区交通实施管控措施。

    五一、国庆、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以及农历四月初三、初四,五月十二、十三等重要日期、重大节假日期间,每天7时至18时,在南线游客中心、西线收费站、北线收费站,对进入景区的车辆(不含预约旅游大巴)进行适时管控,游客可统一乘坐景区提供的旅游观光车进山游览。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共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及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除外,不过需要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办理通行证。景区停车场和游客中心停车场停车达到饱和状态后,启动远端分流交通管控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将依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将依据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五台山景区旅游高峰期间和重要日期(劳动节、国庆节、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以及农历四月初三、初四,五月十二、十三)、旅游旺季(4月1日至10月31日)的星期六、日和农历初一、十五,忻州交警将对本市注册的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 的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 的在双日上路行驶,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五台山景区行政管辖区域内道路,沙石线石咀加油站以北至景区、台豆线西线收费站以东至景区、沙石线北线收费站以南至景区的所有道路。

    以下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分别是: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其它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和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后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放通行证的本市注册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在限行期间,交警部门提倡绿色出行,乘坐景区公交车。对违反本公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将采取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抓拍或由交通民警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的方式,依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据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