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矿”值得深挖
与其说互联网消费是市场的“强心剂”,不如说是“稳定剂”、“催化剂”,其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也更为深远。有关方面要解决好电商行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挖深挖好这座“消费金矿”,为市场添活力,为发展增动力
互联网消费盛宴“双11”过去不久,新一波消费大潮“双12”又到了。今年“双11”,仅阿里旗下的天猫就创下571亿元的销售额。再加上当天京东、苏宁等其他电商的斩获,互联网上展现的消费能力令人咋舌。
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商务部数据显示:2005年到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长了10倍。特别是去年,我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数据“步步高”迎来的却并非一致的叫好声。有人认为,电商造节、促销,是在提前透支市场的消费能力,消费者不可能月月都当“剁手族”;有人认为,线上消费的大幅增长更多来源于线下需求的转移;有人认为网购有“低价跑量”的特点,巨额交易不代表巨额利润;还有人提出要警惕在线销售的造假行为,一些商铺为积累信誉进行虚假交易的“水分”并未挤出。
这些看法有一定道理。从今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网上零售额只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前景可期,却力量有限。但更值得重视的是电子商务产生的“增量消费”。有机构研究发现,1元的网络消费额替代了0.60元的实体店消费,并产生了大约0.4元的增量消费。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减少了交易环节、节约了消费成本,而这些被节省的资金又被消费者用于购买更多的商品。小而言之,这有利于降低消费成本、改善消费环境,让人们更敢消费、愿消费;大而言之,也可缓解部分企业产品过剩、需求不足的压力,维护生产、商贸、物流等领域的稳定运转,对保持当前良好的创业、就业形势也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电商平台不断累积的消费大数据,也有助于分析居民消费水平、预测消费趋向,以便国家、企业在相关产业的发展布局上抢得先机。
从这些情况看,与其说互联网消费是市场的“强心剂”,不如说是“稳定剂”、“催化剂”,其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也更为深远。特别是当前,要让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第一驱动力,需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消费的“含金量”,千方百计将这座“消费金矿”挖深挖好。
应该看到,当前电商行业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向下,有深挖消费潜力的压力;向上,有消费转型升级的挑战;横向看,有新技术对交易手段的影响,也有外部环境的掣肘。比如,今年天猫“双11”,农村消费的贡献已达10%,县域和农村的市场潜力巨大。但县域以下网络覆盖有盲点、消费金融条件差、物流配套不给力等,明显抑制了新的消费力量释放,消费环境亟待优化。又如,经过多年发展,电商的经营范围已从日用百货等小商品,发展到房子、车子等大件及旅游、娱乐等领域,这一发展轨迹是建立在网络消费信用体系逐步建立的基础上的。实现下一阶段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还要看社会整体信用体系的建设和提升。此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合法商家和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等,都是阻碍互联网消费“大步快跑”的“绊脚石”。
解决好这些难题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电商行业的努力、配套产业的发展,更有赖于相关政策的推动,乃至市场本身的成熟。对此,政府和企业宜顺势而为、共同发力,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环节的重点症结,挖深挖好这座“消费金矿”,为市场添活力,为发展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