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杨应楠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9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会5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2件法规案,表决批准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2件昆明市法规。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李云忠、刘毓新、李正昌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和《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李云忠、刘毓新、李正昌3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决定终止刘毓新的代表资格。经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28人。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白恩培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决定罢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白恩培的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会议表决并批准了云南省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杨应楠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强调,当前,全省各级人大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在工作中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提高履职水平,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和改进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创新立法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张百如、刀林荫、王树芬,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刘慧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部分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