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5月25日在昆明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决定》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林业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分别听取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以上法规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该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修订)》5件单行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下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沾益撤县设区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评议后续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副省长丁绍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作有关人事任免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部分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