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不能用原车牌 “换车保号”须满足三个条件

28.01.2016  00:23

    “我想换辆新车,旧车的车牌能否继续在新车上使用?”1月26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咨询。

    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安部“换车保号”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须处理完毕。“自办理原车转移、注销登记手续之日起,原车号牌号码将被系统自动保留半年,目的就是为机动车所有人省去申请步骤,即在半年期限内原车主购买新车后便可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这位工作人员提醒。

    据介绍,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为新车上牌时,可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购车发票等证明,提出使用原号牌号码申请。车主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的机动车,必须是没办理过注册登记的出厂新车,购买二手车不能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