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20%个税”引震动 晋中市购房者排队抢过户
09.06.2014 21:07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网
算账:50万元房要多缴3万多
3月1日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业界称新“国五条”细则)正式发布。细则明确了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此消息一出,刚买了二手房的杨先生顿时蒙了,“2012年底在市城区花50万元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商品房还未过户,税费我来承担,细则一实施,我缴的税得涨多少啊?”
记者了解到,若按新“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前的二手房交易原则,卖方需负担的费用包括:总房价款5.5%的营业税(房屋取得房产证不足5年),1%、1.5%或3%的契税(以是否为首套房和房屋总面积是否小于144平方米为界),1.5%的个人所得税(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按住房转让全部收入的1.5%征收个税)。此外,还有登记费、手续费、印花税、中介费用,如果贷款还需要担保费。
“也就是说,以前这些费用差不多要到总房价的10%,而如果新‘国五条’细则执行后,这些费用将占到总价款的15%以上。”市城区一位资深房产人士粗算,杨先生所购二手房原价30万元,现售50万元,按现行政策1.5%的个税计算,应缴纳7500元;若按20%的税收新规执行,则应缴纳(50-30)×20%=4万元,占房屋全价的8%,比现行政策要多缴3万多。
按税收政策,二手房成交个人所得税是谁获利谁缴税,即由赚取了卖房利润的卖房者来承担。但事实上,我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其成交产生的各类税费全部由买房者承担。这也让尚未完成过户的二手房交易者,都想争取在细则实施前完成过户。
过户大厅:人气“异常”火爆
3月6日13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了市城区锦纶路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服务窗口,这里的“人气”明显有些“异常”,一位市民打出的排号显示,前面已等候85人。随后,记者又赶往办理税费手续的市城区迎宾西街地税服务大厅,这里显然比住建局窗口更为“火爆”,来办理手续的人群将偌大的一个大厅占得水泄不通。
记者目测发现,在地税局服务大厅,至少有百余人在等候办理税费手续。一位工作人员声音已经明显沙哑,但咨询的人依然紧追不舍。等候区的人们,有的人在无奈地坐着,有的人则坐着打盹儿。现场一位陈姓女士说:“人们买二手房本来就是图便宜,但新‘国五条’细则实施后,势必造成交易成本增加,特别是自己购买的房屋还不到5年,将来承担的税可能更多,所以趁新规还未执行,借钱也赶紧把户过了。”
地税局服务大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大部分人都已知晓细则,但不知道何时实施,也不清楚具体实施日期,所以都希望赶在政策实施之前赶紧办理,或者咨询政策相关问题。他说:“3月5日,工作人员已加班到20时30分,今天肯定还得加班。”
购房者:税费转嫁 掏得可能更多
业内人士认为,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伤不起”的应是二手房房主。但事实情况可能并非如此。按照我市二手房交易的惯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一般由买方承担,这意味着,“强势”的房主们不管现在还是将来,自己多缴的个税都会强加到购房者身上。
这一点在记者的采访中也得到了证实。“现在买卖房屋都是‘一口价’,本来应该由卖家承担的契税、个税、杂费都是约定俗成由买家承担的,但随着房价上涨,卖家往往占据主动,买家只能自己掏。”正在地税服务大厅办理手续的一位年轻人如是说。
之后,记者又随机询问了10位购买了二手房的市民,他们的答案居然异口同声:“当然我掏了。”采访中,相比购买二手房者,对于卖二手房的房主来说,就底气十足了。“我掏?不可能的事。”采访中一位先生表示,即便是国家提高了出售二手房的个税缴纳标准,也不会影响到他的个人利益。“个人所得税这块负担,我肯定是要折算到房款里的,我不可能自己出几万元交税的。”
疑问:政策何时落地?
新“国五条”无疑是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又一个升级版。特别是对于表述中,“严格”、“20%”这两个关键词格外扎眼。于是,一个疑问出现了,政策到底什么时候落地。显而易见的是,很多中介公司包括房主和购房者,都希望手头的单子能尽快在细则落地前完成过户。
那政策到底何时落地,3月7日,记者联系了住建及地税部门,但并没得到明确答复,记者从税务窗口得知,目前缴税执行的仍是旧政策,即个税还按照总价款的1.5%征收。看来,抢先过户的情况还要有所持续。 (史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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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1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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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晋中频道讯 (记者 李晨陕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