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十年未过户 房东反悔要差价

21.06.2016  17:48

本网讯(赵青梅)十年前买的房子,十年后过户还需要补差价?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小王起诉被告小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小王支付小李两万元让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5年,小王向小李购买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由于当时小李的房屋所有权证还没有办好,加上小王全额支付购房款后手头紧张,所以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2005年购房后,小王就已经入住,一直居住至今。2015年,小王找到小李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小李总以各种理由推诿,后小李直接告诉小王:虽然双方是2005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经过这十年时间,房价大涨,小李认为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对自己进行适当补偿。小王认为自己十年前买的房子,虽然是十年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怎么还需要补差价呢?于是,小王一气之下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照当初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经法院调解,小王支付小李两万元,小李于一周之内协助小王完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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