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工商局组织学习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08.10.2014  13:02
  国务院新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正式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推动构建社会诚信。近日,平顺县工商局积极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基层所所长、注册登记人员、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30余人集中学习和宣传国务院新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及工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力争尽早达到“社会公众广泛知悉、系统内部业务熟练、市场主体能够操作”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