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04.11.2014  17:58

  会议现场

  11月3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2014年11月24日至26日召开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人大各专委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的情况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关于建议暂缓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以及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印发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省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以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汇报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