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三举措加强对陪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

30.06.2014  13:16

 

本网6月26日讯(记者武文静 通讯员靳彦 冯宏涛)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确保法院管理不留死角,芮城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陪审员和聘任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陪审员和聘任人员廉政和执法档案,将平时工作表现、参与办案情况,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记入档案,便于以后考核和使用。二是明确陪审员由政治处和案管中心双重管理,聘任人员由所在庭室管理,落实“一岗双责”,管理单位要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关注并全面掌握他们的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他们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三是要求陪审员和聘任人员作出五项承诺,即: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不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参加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的等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得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不出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节中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省高院“九条禁令”,市中院“九个一律不准”,坚决执行婚丧规定,不公车私用,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酒后驾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决执行院规院纪,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出现在电脑或手机上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串岗、不离岗、不闲聊。不在工作日饮酒,不出入私人会所或其他娱乐场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约束业外活动,不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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