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之风上网举报 山西省纪委开设网络举报窗口
05.01.2015 10:59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春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已推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将对典型案件进行每周通报。首次通报中,公布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记者看到,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专区内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广大网友可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每周通报”栏目从2014年12月29日起,每周对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专区还设有网友留言区,广大网友可就“四风”问题治理等建言献策。
第一周通报的3起典型案件为:
2014年12月14日,长治市屯留县科技局总工程师李爱军为其子大操大办圆锁(15周岁生日)事宜,并收受礼金。2014年12月19日,屯留县纪委给予李爱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其违规收取的礼金8700元。
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段纯村党支部书记杨殿成组织本村28名党员干部赴延安考察学习,其间公款支出14388.5元用于参观壶口瀑布、西安景点和烟、水、雨伞等开支,并向未参加考察学习的25名党员每人发放1000元,共计25000元。2014年11月经群众举报,灵石县纪委调查核实,同年12月12日给予杨殿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吉县县委委员、吉县职业中学校长韩克顺多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2014年10月,分批次为其女举办婚宴并收取管理对象礼金。2014年12月22日吉县县委给予韩克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没收其违纪所得8390元。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5.01.201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