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级编剧人才培养班的通知
全省各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省编剧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加强编剧人才培养,提升创作人员的理论修养和创作能力,我厅拟于2015年与上海戏剧学院合作,举办高级编剧人才培养班,培养10—15名编剧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能适应当代文化发展要求,有扎实的理论素养和创作实践能力,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型高素质编剧人才和剧本策划人才。
二、课程设置
戏剧影视写作、艺术原理、戏剧美学、名家讲座、编剧理论与技法、编剧实践、中外名剧赏析、导演理论与技巧、导演实践 、 中外戏剧史、观摩讨论。
三、招生对象及录取
全省各市、县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创作机构及其它文化单位的在职中青年编剧人员。
报名工作由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组织,于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报名者需提交《上海戏剧学院2015年高级编剧进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同时提供相关创作和获奖资料。
选拔工作由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经审核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员学业结束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费收取办法
经测算,该班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为每人30000元/年。其中:文化厅支付11000元,学员单位支付11000元,学员本人支付8000元。
五、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工资及相关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在上海戏剧学院学习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享有在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在食堂用餐等待遇。
联系方式: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5号
联系电话:0351--4052027 邮编:030001
联系人:石燕林
附件: 上海戏剧学院2015年高级编剧进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西省文化厅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