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级编剧人才培养班的通知

20.08.2015  16:42

全省各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省编剧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加强编剧人才培养,提升创作人员的理论修养和创作能力,我厅拟于2015年与上海戏剧学院合作,举办高级编剧人才培养班,培养10—15名编剧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能适应当代文化发展要求,有扎实的理论素养和创作实践能力,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型高素质编剧人才和剧本策划人才。

二、课程设置

戏剧影视写作、艺术原理、戏剧美学、名家讲座、编剧理论与技法、编剧实践、中外名剧赏析、导演理论与技巧、导演实践  、  中外戏剧史、观摩讨论。

三、招生对象及录取

全省各市、县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创作机构及其它文化单位的在职中青年编剧人员。

报名工作由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组织,于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报名者需提交《上海戏剧学院2015年高级编剧进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同时提供相关创作和获奖资料。

选拔工作由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经审核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员学业结束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费收取办法

经测算,该班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为每人30000元/年。其中:文化厅支付11000元,学员单位支付11000元,学员本人支付8000元。

五、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工资及相关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在上海戏剧学院学习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享有在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在食堂用餐等待遇。

联系方式: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5号       

联系电话:0351--4052027          邮编:030001

联系人:石燕林 


   附件: 上海戏剧学院2015年高级编剧进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西省文化厅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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