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灯光设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全省各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我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舞台灯光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理论修养,培养造就高素质的舞台复合型人才,2014年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拔15名学员赴中国戏曲学院进修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培训班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能够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和我省文化繁荣发展的要求,具备扎实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素质新型复合舞台灯光设计高级人才。
二、学习内容
学习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设《灯光控制系统理论基础》、《灯光技术与实践》、《舞台美术与灯光设计》、《灯光效果图技法》或《计算机3DMAX效果图应用》、《戏剧导演》、《艺术讲座》、《摄影与摄像》、《戏剧批评》、《传统与创新》、《西方音乐剧》、《戏剧理论》、《平面设计软件应用》以及教学实践等课程。
三、报名条件
各市、县艺术团体、艺术院校、文化馆及其它文化艺术单位获省及省级以上奖励的舞台灯光专业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的均可报名。
报名工作由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组织,至7月31日结束。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工作经历,相关创作资料和获奖证明。筛选工作由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入选学员需填报《2014年灯光设计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经审核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2014年9月入学。
学制半年。学员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由中国戏曲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费收取办法
经测算,学员学习、住宿等费用约为22000元左右,其中文化厅负担7500元,学员单位负担7500元,学员本人负担7000元。
五、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工资及相关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在中国戏曲学院学习期间按《中国戏曲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享有在校住宿、图书馆借阅、食堂就餐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
联系人:石燕林
电 话:0351—4052027 13903461806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5号 邮 编:030001
附:2014年灯光设计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山西省文化厅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