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提示:主动配合社区排查 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4.08.2022  07:52

  我省城、运城、太原、阳泉、晋中等市陆续出现输入性散发疫情,且存在多个传播链条,全省同时面临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的三重压力。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8月23日,省疾控中心发出健康提示如下:

   一、主动配合第一落点管控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实施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赋红码管理,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实施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赋黄码管理,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实施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对本省人员“点对点”接返,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外省人员“点对点”送至酒店,由接待单位、本省联系人或入住酒店负责督促其落实3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要加强个人防护,在有限范围内活动,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主动配合社区排查管控

  公众要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者,请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酒店或单位报告,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两做好、四不得、一及时”。“两做好”即每天做好健康监测,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四不得”即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密闭、半密闭场所;“一及时”即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及时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请公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跨区出行,务必提前了解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安排好行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行程票据以备查询。进入重点场所,请自觉落实测温、扫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请符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条件的公众,尤其是3—11岁和60岁以上人群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完成2针基础免疫接种超过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