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病种植罂粟 受刑罚追悔莫及

22.12.2015  10:53

本网讯(陈文汇)今年春季,刘某在其儿子位于福善庄乡安子村闲置的院内,大量种植罂粟,于7月5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刘某管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为了治病,共成功种植罂粟506株,所种植罂粟现已全部被铲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仍进行种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

 

因为年代等因素,不少中老年人为了治疗疾病在自家院中种植罂粟,但随着我国刑法的完善及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种植罂粟已在我国刑法规范范围之内,切不能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让自己身陷囹圄。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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