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16.10.2015  19:48

9月22日,临汾市委、临汾市人民政府委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六大发展”,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进程,就2015-2020年临汾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分7大部分23条,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突出产业优化升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管理体质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加快创新型临汾建设,为实现临汾富民强市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第二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一番。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10%,达到440件以上。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年均增长1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

第三到第七部分为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意见》提出,将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新格局,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把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从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中解放出来,转变到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和监管服务上来,逐步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强化、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主体、支持企业完善技术创新组织、引导企业牵头科技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培育创新平台,夯实科技创新的空间载体,同时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园区的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库)服务平台和技术转移(项目库)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中心城市、经济开发区和综改试点县的先导作用。

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建立以产权为纽带、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加快培育一批熟悉科技政策和行业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源头价值、落实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发展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积极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及其他各类科技成果入场交易、

科技是经济的核心,金融是经济的命脉,二者融为一体才能互促共赢。《意见》提出,要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创业投资发展、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的,本市级财政给予相应奖励。

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意见》提出,要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海外搞成此人才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设立“市长创新奖”,对在科技创新中涌现出的突出个人或项目领军人才给予奖励。

意见》最后指出,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完善“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机制,围绕实施科技创新、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出台具体办法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能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 (临汾市科技局)